再訪蒙馬特

12月 17, 2009
我在巴黎地鐵4號線的倒數第二站下了車,因為沒帶地圖出門的後果,是由那些寫著我老是記不住的法文路牌指引著我走向另一條陌生的道路。

走在斜坡上的同時,不時地注意著二旁的建築,斑駁的牆面上總有著一扇大窗戶,漆著白色油漆的木窗敞開著,窗簾隨風飄動著的那一頭,或許住著也深愛著陽光的巴黎人,我在心裡胡亂猜想著。沿著石階往上或往下,球鞋踏在石板路的同時,看著曾經見過或沒見過的風景,當時忽然有二個黑人揹著兩大袋東西從我身旁跑過,驚慌的表情像是在逃避某些人。

惡名昭彰的十八區,其實是我覺得最巴黎的地方。在那裡,街道是如此的髒亂,巷弄間還會隱約地聞到陣陣的惡臭味,有可能扒手就尾隨在你身後,還有騙人的綁紅線伎倆。如果沒有再用步行的方式走了第二遭,或許我也沒辦法為它平反些什麼。但是因為蒙馬特是藝術家聚集的地方,也讓整個蒙馬特,除了酒與色情,有著另一種藝術氣息,吸引著旅人前來。也或者更是因為它位在巴黎的最高點,當然除了巴黎鐵塔以外,能在聖心堂前一覽這城市的風景。

只不過我在心中認為蒙馬特是最巴黎的巴黎,只純粹因為它的街景,無論是石階,或是轉角的露天咖啡廳,或是在柵欄後方看似廢棄的葡萄園。那種韻味,是我對巴黎的憧憬相吻合的;是用沒有地圖的散步方式,可以體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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